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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013-09-24   作者:   浏览量:

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为了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动教育创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教职成〔2010〕24号)、马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马教秘[2011]60号)及《马鞍山市职业院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马教秘[2013]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宽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标准。

2.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

3.精品课程建设要集优秀师资、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

在今后3-5年内,以品牌、特色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公共基础课为主要建设对象,兼顾学科与专业分布,按照“规范建设与改革创新并举”的课程建设理念,采取“分层次、分批次,重点扶持、整体推进”的措施,以校级精品课程为基础,以市级、省级精品课程为重点,形成梯队,滚动发展,力争建成省级精品课程7门、市级精品课程15门、校级精品课程20门,逐步完善学校课程建设制度,形成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相适应的、以精品课程为示范的课程建设体系及有利于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的机制。通过实施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精品课程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精品课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滕培定 许宗斌

副组长:陶永平、赵祖林、赵建胜

成员:向群、徐基来、邰本华、陈玲、李义皖、鲍秀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向群

成员:胡育南、胡常海、孙五一、庆正义、刘宏、陈林、孙庆荣

主要职责:负责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指导精品课程建设;审议并督促执行各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审议各精品课程的经费预算和结算;监督各精品课程的经费使用情况。

四、精品课程的申报与立项:

1.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德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申报课程应为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状态较优、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的课程。

“教学条件”包括:教师队伍、教材、教学管理、图书资料、实验室以及教学设备等因素。“教学状态”包括: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及技巧、教学手段、教研状况及教学内容改革、优秀教材的使用、考试制度和题库建设、教学效果等因素。“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是指课程建设在教学条件、教学状态所包括的方面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初步具有的特色。

3.精品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能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课程负责人为1名。

4.申报课程应有一个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教学整体水平较好的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5.申报课程应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课程介绍、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考试考核办法等均应上网。

6.申报课程教材应是高水平的优秀教材。优秀教材可以是课程组自行编写、制作的教材,也可以是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7申报立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写出自评报告,准备好有关评选的材料。

(2)课程负责人所在部(研究室)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报研发中心。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经批准公示后正式立项。

(4)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立项一般于每年3月进行,市级、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立项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执行。研发中心具体负责申报的组织工作。

五、精品课程的建设:

1.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由研发中心组织评估验收。市级、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3年,建设期满由相关部门组织评估验收。

2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参照建设标准积极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把握好课程建设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要求汇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

3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参考书及教学课件、不少于45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通过学校有关网站开放。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

4精品课程立项批准后,在建设期间需按学期确定学期建设目标。学期建设目标由课程组在每学期初提出,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学期建设目标必须明确具体,可供操作。

5精品课程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校级精品课程由研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市级、省级精品课程按文件要求,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

6课程建设经费管理:

(1)经费使用范围和项目:

学校资助的课程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和项目主要有:编写教学基本文件,包括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教学改革方案和其他教学工作文件;课程考试试题集及试题库建设;课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的必要开支,包括必要的调研开支,教材编写活动的部分必要开支,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必要开支,购买课程教学必要的图书资料、教学简易器件,补充课程教学过程部分必需的低价、易耗材料;必要的劳务报酬;专家咨询、指导、讲座、报告费用;精品课程建设中的管理等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0%)等。

(2)经费使用程序:

建设经费实行课程负责人制,专款专用,由课程组、研发中心和资产财务处共同管理。研发中心、资产财务处负责经费使用的审核,经费支出由课程负责人提出后经研发中心、资产财务处、会计室会商审核,再由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审批后按学校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报销。

(3)经费拨付:

学校将课程建设经费分配到每门课程,实行分期划拨、滚动管理的模式。批准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每门课建设经费1万元,市级、省级精品课程批准立项后,学校将分别按1:1经费配套。课程建设经费分为三部分:立项费用、建设期间费用、评估验收费用。立项费用占课程建设经费的20%,立项批准后支付;建设期间费用占课程建设经费的50%,按学期分配,每学期末由研发中心按照学期建设目标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当期经费,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拨付;评估验收费用占课程建设经费的30%,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六、精品课程的评审验收:

1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满后,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研发中心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即:资格审查、网上教学资源评审、教学效果评价(部室举证、审看录像、网上学生评价)和公示材料(包括申请表格、说明材料、上网资源、学校举证、教学录像、网上学生评价意见)15天。

市级、省级精品课程由研发中心协助,相关部门组织评估验收。

2.学校成立精品课程评估验收专家组,依据标准对精品课程评估验收。

3校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学校批准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到期无故不参加结题或延长时间后验收仍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收回全部课程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它教学项目的申报资格。

4校级精品课程评估验收合格后正式授予“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精品课程”称号。

5学校每年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符合条件的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从市级精品课程中遴选符合条件的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七、精品课程运行管理:

1.学校在校园网建立“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精品课程”专版,发布与精品课程建设有关的政策、规定、申请条件、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通知等信息。研发中心和课程负责人按照分工,各自负责精品课程在网上的信息发布、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等相关工作。每门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低于10%。

2学校对校级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在网上进行,也可实地考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但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荣誉称号,复查仍不合格的不能重新申报学校精品课程。

八、精品课程知识产权管理:

1.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的精品课程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属于学校。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师生免费开放,课程负责人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九、附 则:

1.本办法由研发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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