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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信息发布系统及会议系统改造(第二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2-01-10   作者:   浏览量:

一、项目编号:JCDL20211124167

二、项目名称: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信息发布系统及会议系统改造(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安徽建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岗一村9-102

成交金额:27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室外全彩LED显示屏

线阵列主扩声扬声器

数字功率放大器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品牌

(如有)

强力巨彩

JBL

DICD/德高美科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

Q4

CMX6903

KA-500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数量

12.3㎡

2只

2台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单价(元)

6291.98元/㎡

4886.12元/只

3588.4/台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倪军、焦斗坚、夏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联系电话:0555-237600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教育局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新城东区霍里山中路326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主任 0555-822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八层

联系方式:曹登峰  0555-237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登峰

电   话: 0555-237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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