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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刘旭同志参加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评选的公示

2021-07-05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48号)文件精神,学校严守推选原则、范围和条件,好中选优,按照《深化新时代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师德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考察推选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刘旭同志参加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评选。

公示时间:7月5日—7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办公室江伟同志反映。电话:8226029

特此公示

 

 

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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